本站 2018-11-29 17:37:04
2018年11月28日,广州污染天气交通限行新规开始在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关于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红色预警污染天气禁止运输车在市内通行,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
“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是指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时,自发布之日第二天上午6时,至该办发布应急响应终止期间。环境空气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分级,根据PM2.5的日均值、持续时间等因素,划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在不同的预警等级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也有所差异。黄色预警时,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橙色预警时,在黄色预警限定的基础上,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含临时号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红色预警时,在橙色预警限定的基础上,汽车(含临时号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意见稿》指出,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意见稿》特别明确,新能源汽车或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