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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无处可藏! 我省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

本站 2017-07-06 17:23:05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全面设点 完善七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方案》,江苏省环保厅将会同水利、国土、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在重点监管区域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环境区域规划布设监测点位,建立健全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七大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大气方面,进一步优化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组建全省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完善酸雨监测网络,形成国控、省控、质控为一体,覆盖全省、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

水环境方面,统筹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整合国土、环保、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已有36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上,新建、改造47个长江、淮河流域和其他重要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浮标站,形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城市内河和近岸海域为一体、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按照《方案》要求,江苏将建成覆盖全省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实现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和发布。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全面掌握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并加强对纠纷高发地区电磁辐射自动站建设,实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连续在线和实时传输。

全省联网 实现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针对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省级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方案》提出,要综合集成,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

江苏将依托省政府建设的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运用,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生态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共享使用。

《方案》还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依法确定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预报预警 提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现联网共享后,即可根据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科学引导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江苏将强化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积极推进设区市多参数站的数据接入及综合分析,提高未来5日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准确性和重污染预警及时性。同时,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动判别、图形展示等功能,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研究,并加强重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识别,逐步实现高风险区土壤质量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科学管理。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环境应急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装备库、人员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实现省内环境应急监测信息的资源共享。实施应急监测装备标准化建设,探索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

测管协同 健全监测监管联动保障体系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可为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提供联动支持。根据《方案》,江苏省环保厅将建立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会商制度和快速响应机制,环境执法部门会同同级环境监测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各级环保部门还将依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结合异常监测数据和自动报警信息开展执法监管,实现监测执法协同联动。


记者还了解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的构建中,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还将为考核问责地方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通过定期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分类监管,向社会公布诚信记录,积极营造全行业重质量、讲信誉的良好氛围和市场环境,推动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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