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美高新气体公司违法使用高能耗设备 2台电动机被没收
本站 2017-06-10 09:34:49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法美高新气体(北京)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2台电动机被没收。京发改节能处罚[201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日常监察工作安排,市发改委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19日,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泽北街3号的法美高新气体(北京)有限公司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察。经查实,法美高新气体(北京)有限公司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节能违法问题。
市发改委认为,法美高新气体(北京)有限公司使用的Y315L2-4型(编号为:P62A、P62C)的2台电动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以上事实有《监察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照片》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规定。
5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规定,市发改委决定:没收Y315L2-4型(编号为:P62A、P62C)的2台电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