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耐高温粉尘监测仪 无线固定式隔爆型气体检测仪 无线固定式隔爆型二合一温度气体检测仪 

无线固定式隔爆型二合一温度气体检测仪
您当前的位置:官网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资讯

炼油等项目上马要有VOCs指标

本站 2019-04-22 16:00:59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臭氧和PM2.5的重要先决条件。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已成为广东赢得蓝天战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省生态环境部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炼油和石化行业中的目标是12。重点行业将实施VOCs全部替代系统。新的,修改的和扩展的项目必须具有VOC。
在“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对广东等16个省(市)进行了VOCS总量控制评价。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VOCs减排总量目标,加强重点工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指标管理,做好工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指导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d建议实施VOCS总量替代体系。
“通报”提出,各地要按照“优化设计、先进设备、严格管理”的要求,对建设项目总排放量进行管理,并按照“增量归约”的原则动态管理人声总量。对新的、升级的或者扩大排放的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实行总量替代制度。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个行业及…
珠江三角洲地区地级以上城市、上年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考核浓度或者污染负荷接近承载能力上限的城市,原则上不接受其他地区的VOCs“替代总量指标”。以“点对点”方式减少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的排放,取代建设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其他城市建设项目所需的总VOCs指数被同样的降幅所取代。
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VOCs排放超过300 kg/年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总量进行置换,并在审批环评文件时填写VOCs指标的来源说明。其他排放规模需要用总量替代的,范围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总量指标的来源按要求审核,并填写VOCs目标总量来源说明。

上一篇: 工业气体简介

下一篇:广东出台最严VOCs治理方案 石化企业将受影响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