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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等项目上马要有VOCs目标

本站 2019-03-07 18:04:37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和PM2.5的重要条件物,减少VOCs排放成为广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近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要点行 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目标办理作业的告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告诉》),拟在炼油、石化等12个要点职业实施VOCs总量代替准则,新、改、扩建项目上马先要有VOCs目标。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对广东等16省(市)实施VOCs总量操控考核。为确保完结国家下达的“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加强要点职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目标办理作业,做好工业企业环评服务指 导作业,严格操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拟实施VOCs总量代替准则。

   《告诉》提出,各地应当依照“最优的规划、先进的设备、最严的办理”要求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总量进行办理,并依照“以减量定增量”准则,动态办理VOCs总量目标。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 要点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代替准则,要点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作、化学药品原料药制作、合成纤维制作、外表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作、人造板制作、电子元件制 造、纺织印染、塑料制作及塑料制品等12个职业。

   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点评浓度不合格或污染负荷挨近承载能力上限的城市,准则上不得接受其他区域VOCs“可代替总量目标”,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施本行 政区域内污染源“点对点”2倍量减少代替。其他城市的建设项目所需VOCs总量目标实施等量减少代替。

   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VOCs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总量代替,审批环评文件时需填写VOCs目标来历阐明。其他排放量规模需要总量代替的,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自行确定规模,并依照要求审核总量目标来历,填写VOCs总量目标来历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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